丰都县公安局办理谭某某财物被诈骗案中查明,受害人谭某某被骗资金流入账户6217856100102227177 (户名:刘骐,归属行:中国银行)中,丰都县公安局已将涉案账户依法冻结。根据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》(银监发〔2016〕41号)及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》(银监办发〔2016〕170号),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谭某某,现予以公告,公告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。请涉案账户相关的受害人、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,在公告期限内,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丰都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,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。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,视为无异议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。特此公告联系人:王警官;联系电话:023-70636010 ☆ END ☆